鄂托克旗: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责任落实 持续整治河湖环境

  • 2022-12-30 10:46
  • 来源: 鄂托克旗委宣传部

  自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鄂托克旗河长制办公室在旗委、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河湖长制工作任务,全力助推美丽鄂托克建设,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止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旗范围内构建分级管理、责任明确、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湖泊管理保护机制。设立三级河湖长128名,年内巡河湖1859次,解决河湖“四乱”问题25处。目前全旗主要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河湖水事秩序良好,河湖联合执法整治有力,河湖采砂监管有序,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河湖“清四乱”成效显著。

  强化责任落实部门协同。为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不断完善制度措施,坚持党政主导、分级负责,细化实化各级河湖长职责,从河湖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做到全流域统筹,按照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要求,一体推进流域河湖长制有关工作,不断提高江河湖泊治理管理能力和水平,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

  强化数字赋能提升管控能力。加强重点河段监管,建设智慧河湖管理平台,初步完成重点河段的75套智能化监控安装工作,通过“人防+技防”提高监管水平。同时将监控数据上传至鄂尔多斯市智慧河湖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加大监管力度。

  促进河湖生态环境复苏。开展河湖管理保护“春季”“秋季”行动、河湖有关问题排查整治行动、河湖管理范围内高秆作物种植问题排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摸底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河湖有关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河湖乱占乱建问题,督促各地严格按规定整改销号。严厉打击非法河道采砂行为,河长办、公安局、检察院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摸排非法采砂问题,对发现的非法采砂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构成刑事案件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置。不断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加强黄河河道有关问题整治,严格规范制度,细化工作举措,全线安装黄河主河槽边界线界桩1500个,黄河管理范围线界桩1700个;开展滩区禁种高秆作物宣传活动,逐一入户宣传,与农户签订禁种高秆承诺书,专人实地指导耕种,有效提醒沿黄村民在主河槽边界线内严禁种植各类高秆作物,确保年内主河槽边界线内未出现高秆作物种植情况。(胡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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