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力推进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

  • 2022-07-15 11:33
  • 来源: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方案》),专题部署全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着力提升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水平和处置能力。

  《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于全区森林草原火灾、农牧业旱灾、雪灾、沙尘暴及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化工生产、道路交通、城市安全等灾害事故隐患多,应急救援处置难度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不强、基础设施薄弱、装备物资配备不足等问题,以适应“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求为牵引,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分级响应、分级建设,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划区定位、一专多能,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按照建设“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航空应急救援力量为尖兵、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协同、军队武警部队为突击、社会应急力量为辅助的总体思路,利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提升我区应对处置灾害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方案》提出七项建设任务:

  一是大力支持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加大对内蒙古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装备支持,提高其统筹应急救援力量的能力,不断提升“全灾种、大应急”救援水平。

  二是全面加强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积极优化航空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加大航站升级改造力度,提升场站支撑能力。建强航空应急救援力量,统筹航空器种类与数量配置,提升重载吊装和远程投送能力,积极发展中大型无人机系统,建设一批航空应急救援特勤突击队。

  三是分类推进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和地震地质灾害区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14支。建设危险化学品、煤矿和电网应急、非煤矿山、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类区级应急救援队伍22支。合理规划建设盟市级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因地制宜建设旗县级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四是积极推动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建设。主要在乌海市统筹建设国家级化工应急救援基地和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在赤峰市组建自治区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在呼伦贝尔市组建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救援基地,在包头市组建自治区应急救援装备研发制造储备基地,在鄂尔多斯市统筹建设国家级煤化工事故实战实训基地和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在通辽市组建城市应急救援基地。

  五是着力加强基层应急救援站(队)建设。通过采取多种模式,因地制宜、分级分类布局建设基层应急救援站(队),持续提升基层“救早、救小”能力。鼓励苏木(乡镇)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建设消防救援站和专职消防队,通过整合资源方式建设综合救援突击队。支持行政村(社区)建设微型应急救援站(点)。

  六是不断强化军地应急救援协同联动能力。将驻区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应急力量纳入全区应急力量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军地应急力量训练场地开放共享。

  七是逐步规范社会应急力量建设。推动出台自治区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意见,通过业务培训、联合演练、物资捐赠等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建设。

  上述任务按照启动准备、全面建设、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实施。

  《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经费保障和加强队伍管理等方面提出相关保障措施和要求。(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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