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关保障政策,充分保护困境儿童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全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呼和浩特市提高了全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从2023年1月1日起,我市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2000元提高至2200元,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7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900元,因病因残致困、困境家庭、单亲困境家庭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现行的每人每月8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950元。本次提标,全市共220名孤儿、325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109名因病因残致困、困境家庭、单亲困境家庭儿童受益,真正确保惠及每一位重点保护对象。(董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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