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寒假期间学校要开展校内托管

  • 2022-01-10 10:16
  • 来源: 呼和浩特日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双减”政策要求,不断提升教育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着力解决中小学生假期“看护难”问题,呼和浩特市教育局近日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寒假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暑假校内托管试点的基础上,寒假期间,有条件的学校要全面开展校内托管服务。

  《通知》明确,假期托管服务工作要坚持学校主动、社会参与、教师志愿、学生自愿、公益普惠、属地管理的原则。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托管服务的群体。

  《通知》要求,各旗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假期校内托管组织机构,安排专人专岗,充分发挥好组织领导、沟通协调、督促落实的职责,保障托管服务顺利有序开展,切实解决家长假期“看护难”的问题,引导和帮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快乐、有意义的假期。

  各旗县区教育部门要认真部署和指导区域内有条件的义务教育学校“一校一案”编制寒假托管服务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寒假放假前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校的具体实施方案要报主管教育局备案,各旗县区教育局于1月18日将寒假托管服务实施情况、2月28日将寒假托管服务工作总结报市教育局。

  各校要充分调动在职教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组建以在职教职工为主的假期托管服务工作队伍,并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各校要在放假前,广泛深入宣传寒假托管服务实施方案和服务特色,向社会和家长公示托管服务内容,使家长、学生了解有关安排,自愿选择参加,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拒绝或变相拒绝学生参加假期托管服务。同时,建议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尽量抽出一定时间,加强亲子陪伴、交流互动,使学生的假期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各校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与驻区单位、驻区高校联系,资源共享;积极会同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邀请专家学者、有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志愿者、有意愿的家长参与,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为学生提供寒假托管服务。

  各旗县区教育部门可组织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供学校选择使用,满足家长和学生的不同需求,同时要建立健全评估退出机制。

  《通知》强调,托管服务应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充分休息。

  提供托管服务的学校应开放教室、图书室、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合理组织一些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要为学有困难的学生提供答疑辅导,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不断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

  假期托管服务期间,坚决不允许组织集体补课和讲授新课、布置新作业。不允许聘请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托管服务。

  寒假校内托管服务可向参与学生收取合理费用,用于支付教师劳动报酬和保障假期托管工作的顺利开展。收费要坚持普惠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可参照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对家庭困难学生要免收托管服务费用。

  要完善假期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参与托管服务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教育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消除假期托管服务场所的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记者 苗青)

    原标题: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寒假期间有条件的学校要全面开展校内托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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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毅 李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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