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秋季教资素质与能力测试12月4日开始

  • 2021-12-01 11:24
  • 来源: 呼和浩特日报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自治区2021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呼和浩特市教育局2021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12月4日至12月7日,将进行呼和浩特市教育局2021年秋季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测试人员范围:通过呼和浩特市教育局2021年秋季教师资格现场确认,需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的人员。

  测试时间为12月4日至12月7日,上午测试的人员7∶20开始入场,7∶35后停止入场;下午测试的人员13∶30开始入场,13∶45后停止入场。地点为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西校区C座“至善楼”三楼。

  测试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测试人员须在入场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当日“青城医疗”绿色健康码(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的来呼返呼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已经实行封闭管理或隔离的、体温检测超过37.3℃或“健康码”为“黄码和红码”的,不得参加测试;测试人员须自备至少2个口罩,除说课时可摘掉口罩外,进出测试场所及候考或备课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不佩戴口罩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不允许进入测试场所。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及个人防护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认定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测试人员须根据指定时间参加测试。测试人员不得更换测试时间,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后需要复检或正在等待体检结果的,须按照指定时间参加测试,无需等待复检或体检结果;测试人员在教案和说课中不得透露任何个人信息,否则按作弊论处。测试结果将在“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官网和“呼和浩特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请及时关注;按照《自治区2021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精神,测试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测试。英语、俄语、德语、日语、蒙古语等语言类学科的教师岗位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相应语言文字进行测试;其他岗位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测试;测试人员可携带必要文具(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个人电脑、手机等与测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试场。测试人员进入考场后,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秩序,不得交谈,保持安静。对于违反考场纪律、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或舞弊者,取消其本次考试成绩。(记者 苗青)

  原标题:2021年秋季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12月4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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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腾格尔 郝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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