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11月23日电(李倩)近日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内蒙古将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加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力度。
《规划》提出,到2025年,内蒙古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分别稳定在85%、55%以上,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通过国家认定旗县(市、区)达到55%左右。
“十四五”期间,内蒙古将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调整办园结构。将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招拍挂建设项目成本;完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监管机制,确保老旧小区改造、新区开发和居住地建设、易地扶贫搬迁时配建幼儿园,并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逐年安排建设一批普惠性幼儿园,重点扩大农村牧区、脱贫地区、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普惠性资源配置。加强农村牧区普惠性幼儿园或学前教育服务点建设,有需要的苏木乡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幼儿园。
《规划》明确,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树立科学保教理念,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实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落实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建立幼儿园与小学有效衔接机制,推动幼小双向衔接。完善学前教育教研体系,充分发挥城镇优质幼儿园和农村乡镇中心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对薄弱园的专业引领和实践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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