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内蒙古自治区政法机关开展“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以来,兴和县人民检察院以坚定的政治自觉、严肃的政治态度、高昂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提前谋划、快速启动、有序推进,以“四高”做法推动大讨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高站位统筹谋划。院党组自觉把大讨论活动作为政治任务、政治责任、政治担当,列入本院当前工作重点,积极推动工作开展,紧跟上级部署安排,做到看齐对标,确保不走形、不变样、不走过场。2月16日上午,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落实全区政法机关“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部署会议精神。会上,张志敏检察长全文传达了全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工作方案、督导方案和丁绣峰书记在全区政法机关大讨论活动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并积极研究制定工作进度表、任务分解表等,为扎实开展大讨论活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高规格组织实施。第一时间成立了本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检察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检察长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专门设立了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并将组织架构图上墙,确保各项工作有专人负责。先后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工作推进会等,为高质量推进、高标准落实本院大讨论活动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是高质量宣传引导。为营造开门搞活动的浓厚氛围,多举措、多平台、多样式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持续发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相关信息,及时走访县域内的重点企业,鼓励企业多提意见建议。活动开展以来,累计编发各类信息简报30余期,被市级媒体采纳14篇、被自治区级媒体采纳22篇、被中央媒体采纳3篇、被重点商业媒体采纳13篇。召开开门纳谏征求意见座谈会1次,走访企业22家。通过座谈、走访,全面了解企业需求、倾听企业声音,确保企业负责人能谏真言、真谏言,切实推动检察护企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高标准建立机制。活动开展以来,兴和县人民检察院打破方案规定的提升阶段建机制的规定,在集中学习、研讨检视阶段,就不断总结经验,坚持边检视问题,边建立机制,先后建立了《兴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十条措施》《兴和县人民检察院“检企共建”员额检察官包联民营企业工作机制》《兴和县人民检察院涉企案件办理工作规定》等制度,制度的建立为兴和县人民检察院更好推动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切实提升了检察服务能力,更好地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薛江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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