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推进“大讨论活动”走深走实,全面提升破产审判工作水平,近日,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革华带队对八家基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并召开座谈会。市中院民三庭、执行局等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参加调研督导。
此次专项督导行动的目标在于解决破产案件程序用时长、重整和解案件少、破产成本过高、债权清偿率低等问题。重点围绕如何提高破产案件审判效率、通过增加重整与和解案件数量以及资产整体出售等方式实现企业持续经营的目标、降低破产成本、规范破产案件法官工作平台运用、清理长期未结破产案件、处理僵尸企业破产案件后续问题、充实固定破产审判力量、加强管理人队伍建设、健全考核机制、执行移送破产操作规程等十个方面问题开展。
座谈会上,基层人民法院主要领导、破产案件承办人分别对本院破产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及重点案件办理进展、推进计划和当前存在问题进行了详细汇报。督导组一行对个案中存在的问题逐一予以把脉诊断,对案件程序性问题、法律适用问题、下一步推进方向及破产案件法官工作平台应用等问题予以精准指导,提出多项解决建议。与会人员围绕破产审判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
杨革华指出,破产审判对调整本地区产业结构、维护社会稳定具有积极的作用,也是营商环境评价体系重点考评指标之一。各基层法院要规范执转破案件移送工作,并加快重点破产案件,尤其是长期未结案件的办理进度;要对个案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找准症结,对症下药,特别是要运用好府院联动机制,协同解决破产审判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要加强破产案件信息化平台运用水平以及对管理人履职的监督指导,提升破产审判质效;要拓宽思路,积极运用破产挽救制度,寻求为企业纾危解困的市场化、法治化途径,帮助企业实现重生,有效盘活社会资源。
责任编辑:石毅 李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