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在线开庭审理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并当庭宣判。这是我区法院首例运用“区块链证据核验”审理的案件。
本案中,郭某某通过线上信贷平台向某银行借款,并签订电子借款合同,某银行将电子合同文本等电子数据上传至区块链电子存证平台存证。此后,在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产生纠纷,某银行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通过呼和浩特市诉讼服务网进行网上立案,同时在线提交了经区块链存证的电子证据。
经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本案通过“云上法庭”进行在线开庭。经过在线举证、质证以及认证后,案件仅用1小时便顺利审结完毕并当庭宣判。判决书仍采用电子送达方式,当日即送达双方当事人。
“2020年5月,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完善了电子数据范围,明确了电子数据的审查判断规则。本案对于‘区块链证据核验’的运用,不仅在全区法院是第一例,从全国范围来看,我们也走在了前列。”本案主审法官齐云凤介绍说。
据了解,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重视智慧法院建设,及时捕捉到区块链技术对于司法审判的有力推动作用,在全区部署了应用司法区块链审理案件工作。本案对于“区块链证据核验”的成功运用,开启了全区法院应用司法区块链技术的先河。(记者 李晗)
原标题:我区法院首次运用“区块链证据核验”审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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