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党建引领“1+5”多元共治体系构建矛盾解纷机制

  • 2022-01-06 17:38
  • 来源: 新华网

  达拉特旗作为鄂尔多斯市人口较多、经济相对活跃的旗区,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信息化加速推进,各种矛盾纠纷面宽量大、交织叠加,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大幅增多的深层次问题也日益凸显。面对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多元化需求、多元化诉求的新期待,达拉特旗委、政府坚持把防范化解社会矛盾作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断总结先行先试的治理经验,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大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依托“一核”引领,“五措”并举工作格局,构建全流程、系统化、闭环式党建引领“1+5”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共治体系,全力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达拉特样板,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核”引领 铸魂聚能

  强化政治引领。旗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建强组织,压实责任,成立了由旗委书记、旗长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10个专项推进组,制定《新时代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施方案》。旗委常委、各相关县级领导包联全旗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按照“管部门必须管信访,管行业必须管稳定”的原则,形成高位引领、高位推动、层层示范、层层落实的组织体系。强化系统思维。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纵向——健全完善旗镇村“三级联动”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责任体系;横向——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与驻中心40多家单位党组织共同组建党建联合体,为党建引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赋权、扩能、增效。强化品牌创建。在农村牧区、街道社区分别建立“五大引领、四级联动、三项融合”和“大党工委”、社区“联合党委”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一居一品”和“最强党支部”品牌创建活动,持续提升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五措”并举 强基赋能

  “小网格”推动“大治理”。深化基层社会治理“3+X”网格化工作,建立“一网兜底,全网相应”工作机制。在加强“党建+网格”服务管理的同时,注重培育壮大 “X”的力量,全面打破部门条线分工,通过健全网格+政务+警务+环保+市场监管等“网格+”工作机制,实行“苏木镇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将公安、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涉及基层治理的39个职能部门和街道力量全部下沉到网格,优化整合部门资源,实现定人、定格、定责。增强服务意识,强化群众观念,实现矛盾纠纷“触手可解”,推动95%以上矛盾纠纷问题化解在嘎查村、社区,有效避免矛盾上行。

  “智平台”调动“全响应”。推动建成“综合信息、便民服务、分析研判、人情地物、综合治理”五网合一的全响应、智能化市域社会治理智能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社会治理要素一网通管、社会风险一网统防、社会治理事项一网统办。随着平台扩容升级,将陆续接入政法、住建、交通、信访等部门数据信息。通过平台统一调度和APP云端数据处理系统,构建了采集上报、核实立案、指挥派遣、处理反馈、核查结案、考核评价“六步闭环”工作流程,实现群众诉求一键上传、智慧平台在线分流、部门社区联动处理、群众反馈考核评价全流程管理,同时通过后台大数据分析,发现问题层层溯源,找寻原因,不断完善和提高质量。

  “凝合力”实现“一站调”。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综合协调、多方参与”原则,形成了矛盾纠纷多元导入、一体受理、联动调处局面,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解决在基层。强化“三级联动”体系,高标准建设旗、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175个,建立分层递进、有机衔接的“三个三”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机制,推动层层传导、层层落实,确保“案结事了、停访息诉、彻底化解”。设立“信访连锁超市”,采取派员常驻、轮驻、随驻等形式,整合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综合执法等力量,配套接待大厅、调解室、心理疏导室等功能室,建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84个,配备736名专业调解员,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接待、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发挥“多元调解”作用,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设立诉前调解、仲裁和速裁庭等12个机构,通过综治视联网、4K司法服务网络和专门调解组织,对苏木镇(街道)上报以及平台直接受理的矛盾纠纷,进行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实现诉、调、裁一体化运作,推动形成“线上互联互通、线下多元调处”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全旗共受理各类纠纷2379件,调解成功2373件,涉及金额2.3亿元。

  “聚民意”搭建“议事厅”。积极推进政协协商民主向基层延伸,制定印发《达拉特旗委关于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方案》,建立党委领导、政协搭台、各方参与、服务群众的基层协商民主新机制,创新构建多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模式。科学确定协商主体,坚持利益相关者参与协商的原则,提出“1+2+N”的组织架构,协商议事会在党组织领导下,邀请乡贤能人、专家学者、法律顾问、村居民代表等参与讨论社会矛盾纠纷等本级职能范围内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全局性重大事项。明确协商议事内容,坚持还权于民,重点聚焦本辖区重大公共服务堵点、群众生产生活难点、基层社会治理焦点等问题,通过协商听取群众意见、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对于经协商议事会议定、村民代表会同意实施、需要财政资金投入的项目,纳入“民生微实事”办理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撬动和激发各类社会资本共同参与项目建设。

  “重督导”保障“见实效”。制定出台《达拉特旗社会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大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达拉特旗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为抓严抓实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行动导则。做到事前明责,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预防为主、防调结合的原则,制定《达拉特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考评办法》,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责任单位,并设定考评分值。苏木镇街道和部门主要领导直接分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坚决杜绝出现“一把手”甩手不管的现象。坚持过程督责,启动“基层治理监督年”活动,严格实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强化结果应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重要内容,不定期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专项行动中工作不力、问题集中、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在干部使用上“不提名、不推荐、不任用”。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严肃查处、严厉问责。(张伟 李梓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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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倩 李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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