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内蒙古,通过柔性调处与司法指引,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成功促成43起案件化解。
某物业公司长期为某小区提供安保等物业服务。服务期间,部分业主认为该物业公司存在物业费收支公示不规范等问题,故长期不支付物业费。多次催讨协商无果后,某物业公司向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批量诉讼。
承办法官对案情分析研判后认为,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已有生效判决,具备“示范判决+类案调解”的良好调解基础。最初,业主存在抵触情绪,认为某物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服务,无权足额收取物业费;某物业公司则主张其已持续提供事实上的物业服务,业主欠费行为不仅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更影响小区整体秩序。
关于物业服务是否达标、业主抗辩事由是否成立、物业费核算依据等问题,法院引导业主理性维权,并向被告业主释明其应当支付费用的先例判决与依据;并督促某物业公司正视自身短板、主动提升业务水平。
多方联动之后,某物业公司承诺及时解决业主们反映的问题;业主们同意支付费用,43起系列案件历时1个多月,最终化解。(刘韶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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