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布6起计量违法典型案例-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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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5/19 22:08:00
来源:新华网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布6起计量违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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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呼和浩特5月19日电(石毅)5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公布6起计量违法典型案例,覆盖零售、加油、农资、能源计量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

  案例一: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小张百货店销售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案

  2024年7月15日,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小张百货店进行执法检查,在其经营场所共发现16台具有作弊功能的电子秤以及用于植入作弊程序的烧录器2个、改装作弊功能的遥控器10个。

  小张百货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构成了销售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违法行为。包头市九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具有作弊功能的电子秤16台、烧录器2个、遥控器10个并处罚没款1.9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实润加油站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案

  2024年7月27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实润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这个加油站在用的5台加油机的8把加油枪计控主板与指示装置连接电缆中间均有接插头,经委托技术机构对上述计控主板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主板与原厂状态不一致,当事人存在擅自为燃油加油机非法加装具有修改加油机计量数据功能设备的行为。

  实润加油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和《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七)项规定,构成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违法行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和《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项规定,依法作出没收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燃油加油机5台并处罚没款464.94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查处内蒙古福地陶瓷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案

  2024年8月7日,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对内蒙古福地陶瓷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能源计量审查,发现其未按照规定配备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能源和二、三级计量器具并在计量器具台账中虚列电能表数量,且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

  内蒙古福地陶瓷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构成了用能单位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奕阳扬子卫浴经销部销售的淋浴器未标注水效标识且在网络交易产品信息主页面未展示水效标识案

  2025年4月15日,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奕阳扬子卫浴经销部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这个经销部销售的某品牌淋浴器产品包装上未见到“中国水效标识”,产品使用说明书上也未予说明;在“抖音”平台网店销售的这个品牌淋浴器也未在商品页醒目位置展示相应的水效标识。

  奕阳扬子卫浴经销部的行为违反了《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构成了未标注水效标识且在网络交易产品信息主页面未展示水效标识的违法行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日升百货门市销售净含量不合格的化肥案

  2025年5月12日,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春耕”农资产品净含量监督检查中,对辖区内日升百货门市销售的硫基氮肥进行抽样送检,经乌兰察布市产品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验结果为化肥“净含量”不合格。

  日升百货门市的行为违反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构成了销售不合格定量包装商品的违法行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通辽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粮食收购企业被他人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案

  2026年4月,通辽市奈曼旗市场监管局在开展“粮食购销领域电子汽车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中,有3家粮食收储企业反映在进行内部库存盘点中发现存在粮食短缺情况,怀疑存在汽车衡作弊行为。经市场监管部门计量检验检测中心技术人员现场检查,发现3家企业在用的电子汽车衡均被安装了计量作弊传感器,不法分子可通过遥控器远程控制电子汽车衡称重结果。

  鉴于涉案金额较大,且涉及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人员的抓捕等刑事侦查措施,目前该案件线索已移送公安机关。

【纠错】 【责任编辑:杨腾格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