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艺术厅北街4号的一处迎街平房,建筑面积52平方米,租期一年,租金价格面议。
营业要求:
1.经营范围为副食品超市。
2.承租方所从事经营业务必须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和要求。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从业许可证等其他应当具备的相关营业证照。
4.如对房屋进行装修,不得改变房屋结构。
5.承租方自行承担采暖、水、电等相关费用。
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按年支付,签订合同之日后三日内一次性缴纳当年租金。
联系人:石磊 电话13327115671
新华社内蒙古分社
2025年3月18日
【纠错】 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