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兴安盟发展改革委获悉,经兴安盟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旗县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积极推荐、企业自愿申报,兴安盟发展改革委确定26家企业为兴安盟第一批“立信兴商 守信安商”守信联合激励主体,并形成了流程化、常态化的诚信榜单发布机制。
自诚信建设工程实施以来,兴安盟不断优化行业信用评价体系,深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积极引导市场主体打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创新推行“立信兴商 守信安商”系列主题信用应用场景创建工作。兴安盟发展改革委携手24个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印发〈兴安盟守信联合激励备忘录〉的通知》,着力营造全社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打造“诚信兴安”品牌。
《兴安盟守信联合激励备忘录》梳理汇总了各行业领域守信激励措施及实施主体,通过建立统一信用评价体系,以诚信经营等市场行为作为增值条件,构建以政府诚信、市场交易、社会民生等领域为基础的“政策+金融”新模式,让守信者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得到更多回报。截至目前,守信联合激励主体可在税收、劳动保障、食品安全等14个行业领域,享受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评优评先、金融信贷等联合激励信用服务。(记者 高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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