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诚信建设工作质效,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立足工作职能,多措并举,多角度发力,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擦亮诚信底色,营造守信氛围。
聚焦工作职能,细化任务分工。2024年是自治区“诚信建设年”,面对新形势新要求,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地区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全市生态环境领域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从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任务,明确了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采取密集调度、机关纪委提前介入、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时汇报等形式强力推动本市生态环境领域诚信建设工程。
聚焦行业特点,开展信用评价。信用评价是推进诚信建设工程的重要抓手,2024年4月,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第三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对全市544家排污单位和136家第三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进行信用评价,并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布评价结果。今后将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对诚信企业“无事不扰”,让失信企业“寸步难行”。
聚焦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治理。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开展多次违法失信主体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对本市近三年受到生态环境部门多次行政处罚的33家经营主体,采取约谈警示、信用承诺、重点监管等措施开展专项治理。同时畅通信用修复渠道,主动对接、提醒失信企业对信用信息修复,对于信用信息修复所需材料和审核流程等详细内容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布。通过排查一批失信案件线索,惩戒一批失信经营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将深入学习关于诚信建设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鄂尔多斯市委、政府关于诚信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不断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为推动诚信建设工程持续贡献生态环境力量。(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