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媒 共赴“高质量发展”之约-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新华网 > 信息发布 > 正文
2023 09/27 16:50:23
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媒 共赴“高质量发展”之约

字体:

栽下梧桐树,引来凤凰栖。营商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先手棋”,是不可忽视的软实力。近年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以“硬举措”托底,着力培育经济发展“硬实力”,为首府高质量发展注入动能。

深化企业准营制度改革。组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指导登记部门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半个工作日完成。探索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准营制度改革。准入方面,实施培育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全面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指导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用企业开办3.0版开展开办服务,实现全流程“掌上办”。协同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全面推动电子证照运用,实现跨地区、跨部门互认互信。准营方面,下发《关于推行食品经营许可“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通知》,进一步健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不断优化食品经营许可“一件事一次办”流程。“证照分离”改革方面,统筹调度全市贯彻落实“证照分离”全覆盖改革成果,协调37家涉改单位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逐项梳理认领,在政务服务平台公布涉及呼和浩特市148项改革事项《呼和浩特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

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深化简易注销和强制注销改革,依托企业注销“一网通”平台,畅通注销渠道,及时清理“办而不用”个体户或企业,加快解决“僵而不死”的退出难题。协调税务、人社及登记部门实现注销联动,让市场主体达到与相关登记一并注销的目标,解决退出难问题。将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缩短到20天;符合简易注销登记条件的企业,1个工作日内注销登记。

探索建立市场主体歇业备案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建立市场主体歇业备案制度,使面临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以降低市场主体存续成本。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力推动平台建设。2021年至今,智慧青城(一期)法人库经历了建设和采购阶段。目前,将在法人库的价格审计工作完成后进行采购。企业档案信息便民服务查询平台项目于2023年3月完成了项目的前期调研,并同步开始了系统建设开发工作;5月整体测试工作基本完成,已具备上线条件;2023年6月功能服务事项上线“爱青城”APP试运行。

组织实施“畅通市场便企利民”行动。开展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实施90条措施。出台《呼和浩特市推进市场主体提质增效工作方案》,推出23项助企工作举措。制定支持呼和浩特市个体工商户有序复工复产6条措施。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扎实开展“走基层、办实事、优环境”专项活动。

全力推动小微企业发展。从登记注册、经营场所供给以及资金、财税、金融、社保、创业就业等多方面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争取支持、提供服务。持续开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培育发展工作,联合全市13个部门,协调自治区2个部门将自治区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24条措施细化为41项,并跟踪评估已出台各项纾困政策的落实情况,帮助全市个体工商户增强信心、促进发展。持续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等专项活动,并开展以“听诉求、解难题、护权益、促发展”为主题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问情服务”活动。(孟雅楠)

【纠错】 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