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科尔沁区:违规取水用水问题多发 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整改不到位-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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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09/25 09:46:04
来源:内蒙古日报

通辽市科尔沁区:违规取水用水问题多发 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整改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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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9月,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通辽市发现,科尔沁区大型孔隙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不严,违规取用地下水问题多发,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整改不到位。  

  一、基本情况

  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指出,通辽市地下水水位下降明显,仅2014年至2015年地下水水位下降0.85米。科尔沁区地下水超采区作为自治区33个超采区之一,在水利部重点推进的西辽河流域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区域之内。2022年开采系数为1.39,仍属于严重超采区。

  二、存在问题

  1.超采区治理成果不稳固,整改问题反弹。2020年科尔沁区超采区压采量已达到超采量的60%以上,10眼控制井除1眼因受城区供水开采影响外,其余9眼均达到控制水位,基本达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2020年度阶段性目标。此次督察发现,2022年10眼控制井中有2眼水位下降到控制水位以下,分别低于控制水位1.01米和1.43米,整改问题出现反弹。

  2.排查整治走过场,违规取水问题突出。2021年以来,自治区及通辽市巡视巡察、督导检查均发现科尔沁区和开发区违规取用地下水问题。2022年4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通辽市对照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涉水典型案例全面开展排查整改工作,科尔沁区和开发区排查仅发现7家公司无证违规取水;2022年5月,自治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审计又发现9家公司无证违规取水;2023年4月,通辽市委巡察组指出主城区623眼园林绿化井无证违规取水。督察组抽查内蒙古龙马风能装备有限公司存在无证违规取水问题,科尔沁区家和花园小区和开发区碧桂园小区内私自违规打井多达88眼。科尔沁区和开发区对工业企业违规取用地下水问题以罚代管,以补发取水许可证代替整改和监管,纵容默认企业违法行为长期存在。

  3.地下水资源监管乏力,审批把关不严。2022年9月,通辽市水务局批复通辽梅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5万吨苏氨酸及其配套项目时,未对水资源论证报告指出的“木里图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已经被配置完毕,该区域没有剩余的再生水可用”进行充分论证和核实,批复取用地下水528.65万立方米。经调查,木里图污水处理厂2021年全年实际处理量815.2万立方米,实际配置再生水指标502.54万立方米,尚有312.66万立方米未配置。2023年3月,市水务局在梅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近3年来地下水取水量、再生水利用量均小于批复水量的现状下,提出核减再生水200万立方米/年的闲置取用水指标处置意见,并未核减地下水取用水指标,不符合2018年5月自治区水利厅《关于科尔沁工业园区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中关于生产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的要求。

  4.再生水资源统筹不力,地下水置换进展缓慢。2017年7月,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地下水超采区边界划定及治理规划的通知》要求“加大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工程建设,置换高耗水工业企业取用的地下水”“2018年通辽市主城区绿化用水全部置换为再生水”。直至督察进驻,通辽市尚未出台全市再生水利用及管网建设相关规划。2022年科尔沁区和开发区的3家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5197.14万立方米,再生水回用仅1532.21万立方米,全年有3664.93万立方米再生水未有效利用,其中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1205.45万立方米、再生水回用率为零。全市主城区绿化用水依然全部使用地下水,置换工作尚未开展。

  5.农业超量取用水严重,量水而行落实难。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印发的《地下水管理单元2022年水位水量评估报告》“以电折水”统计,位于科尔沁区超采区的西辽河下游干流区间管控单元和教来河管控单元地下水总用水量为7.82亿立方米,80%以上为农业用水。地下水控制指标为4.58亿立方米,超指标取用地下水3.24亿立方米,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西辽河流域“量水而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3〕35号)要求,2023年底前,以“以电折水”方式对农业灌溉机电井全部计量。督察组调阅了2022年和2023年科尔沁区及开发区农业排灌机电井用电量数据,截至2023年9月中旬,两个区农业排灌机电井用电量为1.63亿千瓦时,按照科尔沁区“以电折水”系数5.3计算,农业用地下水量8.64亿立方米,超出2022年全年地下水用水量0.83亿立方米,超出2022年地下水控制指标4.06亿立方米。

  三、原因分析

  通辽市地下水超采、违规取用地下水、取水许可管理混乱等问题长期存在,但市区两级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对科尔沁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慢”处理,说归说,干归干,推动整改的紧迫性不强,统筹谋划不够,推动落实不力,整改工作敷衍,监督管理缺位,导致科尔沁区地下水超采区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内环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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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 【责任编辑: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