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乌海市聚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积极探索,通过政治引领,依法管理、优化结构、完善保障等方式,着力提升全市公务员管理工作质效。
强化政治引领,夯实信念之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公务员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把政治首关,考试录用中重点了解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等情况,明确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必须履行的义务,选拔任用中把政治素质考察摆在突出位置,由党委(党组)书记对政治表现进行鉴定评价并审核签字;强化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全体公务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注重政治考察,把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5个方面的正向表现和对党不忠诚、理想信念动摇等负面表现纳入考核共性指标项目,切实增强公务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坚持依法管理,锤炼过硬作风。把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律法规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面提升全市公务员管理法制化水平,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强化日常监督,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公务员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围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公务员日常管理等9方面38项内容开展自查,找准找实问题、全面梳理总结,确保自查取得实效。定期指导督查,结合平时工作掌握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下沉核实、调阅资料、审核干部人事档案等方式,实地看、具体问、现场查,有针对性地抽查各区及15家市直部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严抓问题整改,针对自查、抽查过程中发现的个性问题,“点对点”发送《公务员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问题整改通知单》,形成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切实维护公务员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突出人岗相适,优化队伍结构。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统筹用好多种进人方式,研究谋划公务员成长成才路径,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稳定人员力量。科学设置岗位,将公务员考试录用作为进人主渠道,在招考岗位设置时明确要求全市用于招录项目人员职位不得低于15%,各区用于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不得低于33%,探索同一单位按照男女性别1:1的原则设置职位,进一步平衡机关性别比例结构;拓宽来源渠道,结合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将公务员调任、转任和择优比选作为促进干部交流、优化队伍结构的重要手段,选择专业精、能力强、作风好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充分发挥补充优秀人才的政策效应。规划成长路径,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公务员队伍现状调研,发放《乌海市公务员队伍建设调查问卷》,制定《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五大体系”建设,不断增强队伍活力。
加强关心关爱,激励担当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关心关爱公务员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保障体系,持续激励公务员担当作为。强化制度保障,联合人社、财政等有关部门建立23项关心关爱具体举措,常态化制度化推动落实体检、带薪休假、加班补休等福利政策。及时兑现待遇,做好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基础绩效奖等审批发放工作,及时调整住房、养老、医疗、职业年金缴存基数,做到政策范围内应发尽发,切实提升获得感和幸福感。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结合“担当作为好干部”评选活动,对市区两级26名公务员进行奖励,充分调动各级公务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突出基层导向,为各乡镇单独核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提高乡镇新录用公务员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后的新录用公务员高定两档级别工资,全面落实完成乡镇工作人员收入高于所在区直机关同职务职级人员20%的要求,有效提振基层公务员干事创业活力。(郝彬彤)